关于2012年度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1-27


全体职工:

2012年度职工子女统筹医药费报销工作即将启动,为顺利做好广大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范围及金额:

报销范围:已纳入职工子女统筹报销范畴内且年龄在18周岁(含)以下的职工子女。

报销金额:当年医疗费总额的40%,报销金额上限为300元。

二、报销材料:

医疗费用收据原件。

三、报销时间:

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。其中:12月20日前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齐审核,21日交财务处统一报销,报销费用打入个人农行账户。

特此通知。

联系人:孟凡艳     电话:82178817-13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   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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