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春节廉洁提醒

发布时间:2019-01-11

各部门:

  春节将至,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心相关实施细则要求,特作廉洁提醒如下:

  1.不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;

  2.不违规吃请,不到私人会所、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

  3.不公款安排或参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、旅游、健身等活动;

  4. 不得用公款购买、制作贺年片、明信片和年历等物品;

  5.不得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等礼品。

  祝大家新春快乐!

  中心纪委       

  2019年01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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